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刀之传奇
[ 录入者:admin | 时间:2008-04-07 10:23:17 | 作者: | 来源:互联网 | 浏览:38次 ]

第一部 潮王劫 第一章 密林暗杀

  “水光潋滟晴方好,山色空蒙雨亦奇。欲把西湖比西子,浓妆淡抹总相宜。”——苏东坡一首《饮湖上初晴后后雨》把西湖描得千般绰约,万种柔情。自古至今,不知醉尽多少文人黑客。或许醉了的读书人,总爱吟诗作赋,提点山水,以致西湖的名气越来越大,越来越响。四方游客纷纷慕名而来,有达官贵人、名贤逸士、歌舞艺伎,有烟鬼赌徒、扒手大盗、地痞流氓。总之良莠不齐,龙蛇混杂,彼此之间磕打碰撞,上演了不少间悲喜剧。悲也好,喜也罢,若能细细呷品,倒真觉得别有一番风味。

  沈均虽也只是个随风逐雨、漂泊天涯的江湖客,但对这名山胜水却也一往情深。他去过太阿也登过峨眉、访过古城也赏过新都。当然,也到过长江——那是一条比黄河还长的龙,直把他从唐古拉山送到京都建康。然后,他就往杭州来了。来了杭州当然就一定会去游西湖。现刻,他就住在西湖北面,临着湖水的栖霞楼上。

  据地方人说,这栖霞楼始建于宋太平兴国三年。楼刚建成、才开业,便碰上钱淑朝宋献版图,吴越亡了国。当时的人都认为它很不祥。没想到天下一统,四方来客,无论是游人、客商、使者,还是僧侣道士,都爱捡这家兼营食宿的大楼住下。天长日久,生意越做越大,到现在已有十二家分店散布于苏杭各地。所以提起“栖霞楼”三字来,江逝人没有不懂的。沈均住的这间历史最为悠久。他来这儿确有五分意思要体会一下西湖古韵。可惜他现在正等朋友,不然真该散发放舟到烟波浩渺中去掬一轮水月。

  走南闯北,沈均当然有很多的朋友。朋友虽多,但能交心的毕竟还是凤毛麟角——少之又少。幸好今晚所等的乃是知己——相交莫逆,两肋插刀在所不辞的知己:韩容易。

  韩容易是个很“涵容”也很“平易”的人,所以很有人缘。有人缘的人,门路便相对的广。所以幸得朋友的引荐,他今天去拜见云蔚塔的塔主:习良。

  云蔚塔是近三年才兴起的势力,它的前身是升龙阁内一支名叫“天鹰”的部队。因为升龙阁在其发展壮大的过程中,一度不择手段、唯才是举,弄得天怒人怨。内部组织也矛盾重重,臣僚之间联册结党、攀引门生,互相倾轧排挤,极不团结。最终习良趁其攻打飞凤栖梧楼——兵疲力弱、元气大伤之际,带领本来负责镇守的“天鹰”部队以及部分不满于门主做法的臣僚叛离,自立为王。

  升龙阁虽然打败并消灭了对敌:飞凤栖梧楼,可是元气大损、消耗甚巨,一时之间无力追讨叛逆。是于习良才能建立云蔚塔,成就今天堪与神枪会、升龙阁三足鼎立的局面。当然,因为是后起的势力,其根基相比于神枪会和升龙阁这些老字号自没那么稳固。但唯其如此,内部发展空间大,许多的武林后进涌跃登门。近两年声名雀起,红遍半个江湖的“飞刀宰相”雷承欢便是一个很好的例子。

  雷承欢原名叫雷斌,本是江南霹雳堂的外系子弟,虽久经战阵却不能扬名立万,后来弃了本门武功改练飞刀。因此一度被同门唾弃,江湖好汉亦多有微词。他索性一不做二不休,投了云蔚塔。没想到两年努力,功夫精进、才情显溢,成了云蔚塔内的中坚人物不说,还赢得了“飞刀宰相”的名声。是于才改了名字——“承欢”“承欢”,也就是继承李寻欢,扬举飞刀威名的意思。

  一个有才能的人,当然不甘像乌龟一样屈身于泥淖之中,除非他道行高深,已看破红尘、超凡入圣。韩容易自谓还没有这样的修养,他爱名也爱利。只要取之有道、不昧良心,他就敢争敢抢。他一向是“钱财义中求,功名实处取”。是于,得知朋友雷承欢愿意将他引荐给云蔚塔塔主习良时,他很高兴——这是一个良机:能够展露才华、功成名就的良机。良机易失,一定要好好把握,所以在去面见习良之前,他决定先做一件事——杀谭朝日。

  谭朝日是升龙阁的三当家,外号“抽筋剥皮”,名列武林四大巨恶之首。在升龙阁内执掌刑狱之职,心狠手辣,不知造下了多少杀孽。通常落在他手上的人,就算能活命,也必不复人形。——韩容易见过半边脸皮尽毁,无颜面世的人;见过脊梁断,尤自可以街头乞食的人;见过肚子穿洞,喝口水便会汩汩流出,每天只能靠输液输血才能活命的人--------谁能想到,这些生不如死的残废原来是那么风光、强悍、被人所倾摹,他们唯一的不幸就是招惹了谭朝日。

  谭朝日好像天生就是折磨好汉的能手,在立刑用刑这方面他绝对是个天才。像这种人,只要多活一天,世界就多痛苦一天。所以韩容易早有杀谭之心。这次正愁没什么东西作为拜见习良的见面礼,恰好沈均来了,两人一合计,便选择了谭朝日的人头。

  升龙阁三当家的人头当然不好摘,且不说其武功高绝,只说其背后的势力,便足于令江湖人谈虎色变、闻风丧胆——众所周知,升龙阁对待仇敌的作法,向来如蛆附骨,、不死不休。

  可是韩容易不怕,大丈夫于世,要有所作为,终难免要做一些“趋害避利”的事情。沈均当然也不怕,他虽不求闻达、不求富贵,可是他一样容不下谭朝日,他天生就好像与这种人有着深仇大恨,他仇视一切的恶。所以两个人就去钱塘江畔的怡红院,在那楼里沈均抵住楼下的鹰犬爪牙,韩就上楼去杀谭。

  谭朝日只能怪自已纵欲太甚,那天他在九个女人身上折腾,还嫌不过瘾,正喊鸨母去招第十个姑娘的时候,韩容易就进来了。而且没等他穿衣服便乱刀劈砍。他只能光着身子破楼冲天而起,顾不得街上熙熙攘攘的男女老少一抬头便看见他丑陋的裸体。可惜,饶是他不遮羞、不顾丑、不理众人惊呼、哗笑飞逃,仍然逃不出韩容易的刺杀。当飞上第三栋高楼的飞檐瓴角时,他忽然发现自己滕下的两条腿没有跟来,“哇啊”惨嚎一声扑倒在瓦上,然后便把持不住——滑下,掉往大街。正当锥心刺骨的痛、魂飞魄散的惊、追悔莫及的悔,风雨齐来般摧毁他意志的时候,刀光一闪,他的脑袋半空里被人提了去。落在街心的是一具无头无脚、一丝不挂的裸尸。一时之间,看热闹的人都纷纷围了上来-------

  结果去收尸的却不是升龙阁的人。谭朝志是升龙阁的掌门,也是谭朝日的亲哥哥,可是他拒绝认领这具裸尸,因为谭家丢不起这个脸,升龙阁也丢不起这个脸。所以官府只好出面料理,他们在怡红院的楼顶找到了一支断脚,另外一支却怎么都找不见,也不知是不是被狗吃了。当然,他们更没有找到那颗头颅,最后只用一张破席草草收敛便罢。

  且说沈均自怡红院回来后,就留在栖霞楼的“春花轩”中。只是现在时近中秋,再过两日便月正圆好,当然没有什么“春花春色”,没有春不要紧,只要有色——夏色茂盛、秋色高远,冬色圣洁。沈均正站在轩窗边欣赏秋之夜色。对面有柳,月光照在垂落的枝条上,起澜的轻风一过,好似伊人撩开额前的流苏,露出明净、清亮的眸子。在那湖面上还有数只画舫扁舟,亮着灯、传着笑语欢声,有的还歌音袅袅,显是其中正有玉女按弦拨筝。如此景致,若能佳人在侧,伴度良宵,当真是妙不可言。只是天涯浪迹的江湖客,谁人能将红粉知音带在身边呢?在栖霞楼的对面还有一个小岛,长着繁密的松柏,那一地段相对幽深,夜了不见灯火,只有岛边停泊的几只小艇,兀自袅起几缕炊烟,想是渔家兴来生火煎煮几尾小鱼作夜宵吧。

  这太平和谐的景致总是容易引动饱经离乱者的幽思。沈均并不算老,三十三岁的年纪怎么能算老呢!可是就这年纪,他所经历的风浪、所蒙受的风尘、所遭遇的风霜,只怕要比八个将军、九个患者、十个老僧加起来还要多。所以今夜赏月,思飞神游忽尔神游,兴起一股纵横书墨的意兴,不觉取下笔架上一支狼毫,铺开宣纸,醮了浓墨,龙飞凤舞的写下八个大字:“漂泊四海,快哉随风。”

  看看这八字写得筋骨神俊,沈均不由得有些孤芳自赏、洋洋自得。人总要自求多福的好,不然如何排遣生活中那么多那么重的寂寞呢!然而正当他反复吟哦、反复观摩有些陶醉的时候,对面小岛上忽然传来刀剑相击的铿锵声,其中还夹杂着韩容易的叱喝声。沈均听得出那是韩容易的声音没错,韩容易今天提了谭朝日的人头去见习良,怎么此时会在小岛上的松柏林中打起架来呢?难道升龙阁已找上门来了!且不管怎么样,他必须赶过去。

  月照窗台,沈均就迎着这清辉跃出。才一跃出,他就瞥见一个青衫刀客先他一步跃向水面(为什么是刀客而不是剑士或者其它呢?不清楚,那只是一种感觉,一种强烈的感觉,好像那人本来就是一把深藏于鞘的好刀,还没有拔出,便已让人感到寒浸浸,生起断毛切肤的疼痛。)——青衫刀客从湖面上一只画舫跃出,踩着轻澜的湖水竟如履平地。如果不是见多了世面,沈均还以为自已看走了眼,没想到在这美丽的西湖还能看到绝迹江湖已近百年的上乖轻功“凌波微步”。他自己也不怠慢,在湖心脚尖点下,腾身飞纵,又踩在枯萎的的荷叶上,巧翻拿云,几个起落,直追而去。

  青衫刀客纵向深林,月光潇洒,他便踩在树稍上,直如奔月的神女。可是他才入林,便遇上了攻击。一柄白亮的长刀突然斩出——在半空中。青衫刀客急疾斜身避过。只这一斩便夺去了秋月的光芒,好像天地间白了一白,无不是雪亮的刀光。这使得他大为动容也大为动心,几乎要解开自己以青布缠裹的宝刀。可是,有了第一斩,却没有第二斩,那出刀的人带着不蓬悚目的血雨,去势不减,直投下前面的密林中去,那一把刀也光芒尽失,只一瞬便已没入林中不见。想是从地上纵起时便已然中了伤,直到半空施刀,伤势发作,才猝然失去了攻击能力。是什么样的人?竟能施出这样神韵十足的刀法(尽管这一刀错将来者当作敌人)。又是什么样的对手,竟能使刀法造诣如此高的好手受伤,甚至已可能毙命。

  青衫刀客从树稍落到平地时,已留了神,小心警戒。只是秋虫鸣叫,四下里静悄悄,哪能里还有什么杀人凶手。

  那个带着血雨急投而下的人已被沈均接住,沈均心痛,深深的作痛,因为怀抱里余温未退的人今天中午还与他举杯共饮、并肩作战、诛杀巨恶。这个人本该是来报喜的,可是现在,却躺在自己的怀里,双目望天,眸子里冻结着不甘不平不服的怨恨。韩容易已死了,死时手中还紧握着雪亮的“铲奸刀”好像恨不能再活它五百年,与强仇巨恶奋战到底。可是他已死了,死不瞑目。沈均用手捂住他胸前兀自流血不止的创口,悲难自抑,良久方才愤声道:“韩兄,你放心,恶人不会有好下场的。”这话说完,死人的眼睑,便真的阖上了,只遗两滴清泪从眼角流下。好像在天之灵得到了慰藉,也好像一生背负,如今放下,终得解脱。

  青衫刀客看在眼里,竟不由得有些感动。眼前这个抱着死者的人又是谁呢?他普普通通,甚至经不起推敲的一句话。在此时听来,却那么有力。死人为瞑目,自己也下意识的相信了——其实自己绝非对那句话深信不疑,只是看见了对方说这话时的坚毅神情,自已便也相信起来。

  “他的刀法很好。”青衫刀客黯然长叹道:“如果我早一些来,或许可以会一会。”言下之意大为惋惜,显是因为不能与刀法有此造诣的人切磋,心中甚是憾然。

  沈均抬头看了看青衫刀客,勉收悲情,淡然道:“他的人更好,更值一会。”

  青衫刀客不由苦笑:“可惜杀人的凶手。一个也没逮到。”

  沈均却没有怅然之色:“邪不胜正,自古皆然。造恶因的人终必会自食恶果的。”

  青衫刀客听了,若有所思,表情愤愤,冷声答道:“不错,因果不昧,报应不爽。血债终要血偿的。”

  沈均仔细打量眼前这人——一身青布衫,个子很高,气质很是文秀,若不是刚才得窥其展露身手,还真误以为他只是个文弱书生呢。这个人还有一个特点,那就是手中提了把用青布巾缠裹的宝刀。刀与人好像成了一个整体,彼此不能或缺。

  “你的心中,好像埋藏了很多恨。”沈均睁着洞察世情的眼,感慨良多的道:“仇恨就像一把又刃剑,可以杀掉别人,但一样会伤害了你。”

  青衫刀客心中一惊,他似没想到自已不经意的一个表情一句话,便让沈均看穿了内心。可是这种醒惕立刻就转变成不屑,他冷道:“你说得轻松。如果现在死去的是你亲朋,只怕你早就恨疯了,恨不能将整个杭州城翻过来。”

  “你错了,他是我的兄弟,生死相赴的兄弟。”沈均低头望着怀中的韩容易,无限感伤的说,“只是仇恨却是蒙蔽理智、麻痹良知、造恶作孽的毒药。中毒久了,人便和魔没什么不同了。”

  青衫刀客听得幡然一醒,直如醍醐灌顶。念及前尘影事,多有悔悟,一时之间竟汗湿衣衫,不由得态度转恭敬道:“多谢。”

  “后会有期。”沈均心中哀切,不欲久留,抱起兄弟的尸体,就要赶返春花轩。现在自己首先该做的就是处理英烈知己的后事。

  青衫刀客却在这时伸手阻拦:“慢。”

  沈均淡然道:“你要怎样。”

  “具尸体你不能带走。”青衫刀客严肃而武断,“他还有用。”

  “你要拦我?”沈均的脸色忽然变寒——直到此时,他才真正表现出愤怒来。是的,对于那些已发生,无可挽回的事情,他只能淡然处之。可是对于那些正在发生,并且悖情逆理的事情,他绝不姑息。

  青衫刀客这才感到自己把话说重了,歉然道:“兄台不要误会,只是这位死了的朋友显然还有些话没有说完。”

  沈均一愣,不知对方所指为何。

  青衫刀客已往下说道:“他身上有两处致命伤,一者在肩、经胸、至肋,是宛延尺来长的剑创。二者在背——断脊,那儿插着一柄五棱飞刀。你认为这是谁下的毒手。”

  沈均冷静道:“‘大剑神通’苏清、‘飞刀宰相’雷承欢。”

  “好眼力。”青衫刀客由衷的钦佩——要知道,要从创口中看出凶手是谁来,这绝对需要丰富的阅历、敏锐的洞察、细致的推究、明智的判断。这四种素质,只要掌握其中一种,就足于独挡一面,成为某一领域的精英。沈均不但具备了这四种素质,而且在知道凶手是近两年锋头最健、名声最红的两大高手后,还能镇定自若、淡然处之,这绝非寻常精英所能办到。他道:“苏清是升龙阁的高手,雷承欢是云蔚塔的二当家,两人合力下手,你不觉得奇怪吗?”

  是啊,升龙阁与云蔚塔素来交恶,常常为些争端刀兵相见。因为云蔚塔是习良叛离升龙阁而立的,两方该当势如水火,怎么会合力击杀韩容易呢!沈均本来只想到凶手,没想过凶手背后势力的关系,如今得青衫刀客提点,才感到其中利害,绝非简单——韩容易杀谭朝日,升龙阁派人来报仇,这并不奇怪。奇怪的是云蔚塔掺合进来,不助诚心投奔的韩,反而助升龙阁。莫非--------沈均忽然感到不安,那是一种不祥的预兆。他道:“你是说,习良跟本就没有--------”

  青衫刀客断然道:“这也只是猜测,其中内情,须得禀过王安平会主后才能深究细查。所以还望兄台以大义为先,同我一道,将这位不幸的朋友移送神枪会,以待定夺。”

  沈均这回同意的点点头,目注怀中的英烈好友,慨然道:“韩兄,你我交契,十年有余。不想天涯辗转,才聚一日,便生死各自,阴阳两隔,怎不叫人摧心裂肺、痛断肝肠。如今你既是为斩奸除恶、激浊扬清而死,那么就让这种精神薪尽火传,发扬光大吧。你我,还有这位不知姓名的青衫兄台,便共赴神枪会,查它个究竟。”此话说得铿锵,仿佛韩容易精魂未散,义气相激。青衫刀客听了也不禁心潮澎湃,血气冲冠。这种感觉也不知久违了多少年,现在忽然来了,陌生而又熟悉,万分亲切。

  两人四目相对,闪着星一样的亮光。这夜天空有月,清光如洗,遗憾的是并不能照彻黑暗。只是在这月光透不进的密林深处,却还有四颗星星闪耀。不,不是四颗,而是六颗,(尽管其中两颗已然黯淡,或者说,是跑到天上去了)。

  沈均与青衫刀客对视一眼,只一眼,便似交流了好多好多,彼此心间的隔阂、狐疑、冰霜都奇妙的涣然瓦解。世上不知有没有“一见钟情”这回事,但“一见如故”“心有灵犀”那种感觉,他们现在是体会到了。

  “在下石神秀。未曾请教兄台高姓大名。”青衫刀客有礼道。

  沈均眨了眨眼——他的眼很大,光芒内敛而不逼人,像蚌壳中丰润的珍珠。这眼里还带了些许的稚气,颇是可人。他道:“我叫沈均,朋友见我少生脾气、为人低调,便赐个雅号,叫做‘沈老太君(均)’。”

  石神秀为之失笑,他可还真没料到,眼前这个人,竟然那么幽默。同时为之感动——只有朋友之间,才会这样轻松愉悦、推心置腹、毫无顾忌。他道:“这雅号太离谱了,依年龄算,你最多只能算个沈大小姐。哈。”

  “是的。”沈均同意,但他的表情却愈显得凄伤。

  石神秀忽然明白了,明白沈均的哀伤——因为哀伤,最易让人忆起好友生前的音容、言行、性情。起那个雅号的想必就是这位身遭死难的‘韩兄’。意识到这一点,他便开始为自己刚才的调笑感到难过,有心想劝慰几句。

  可是——就在此时,猝变陡生。

  猝变起自石神秀的背后。这变化倏然、蓦然、突然、陡然的发生,当然——它也是预伏的,只是发生得太快,当你反应过来的时候,只怕已回天乏力。“飕”的一声,箭气破空,石神秀听得这声音时,箭已触肤,要避要挡要接都已来不及,眼看在劫以难逃。

  可是就在这间不容发之际,沈均忽然惊见石神秀的胸前多了一个洞,一个拳头一般大的洞,这洞直通背后,为劲飞中的利箭创造了一个无阻无碍的空间——人的身体怎么会忽然多出一个洞来呢?这简直就是天方夜谭、无稽之谈。然而现实有时就是这样叫人难于置信。沈惊没有看错,石神秀的胸口确实是破开了一个洞——这,难道就是传说中的无上绝技“天魔解体”吗?据传闻,“天魔解体”是飞凤栖梧楼失传了近百年的武功绝技,练到最高层次便可以将身体分而又合、合而又分,不留一点裂痕疤迹。沈均记得自己未出师的时候,曾在《奇学秘史》这本书中读到有关“天魔解体”这门奇功的一些记述,当时觉得匪夷所思,难于相信。没料到今天能够亲眼目睹,诚可谓是三生有幸、叹为观止。

  不过到底是“三生有幸”还是“三生不幸”尚值得怀疑。因为那箭穿过“天魔解体”造就的人体之洞后,就直向沈均冲射过来。沈均在石神秀对面站着,相距不过七八步。这样快的箭,这样奇大的变化,他能避得过来吗?何况此时他双手还抱着一个人。就在这十万危急的时候,落在沈均眼中的却不仅仅是迫在眉睫的箭。从那透明的洞口看过去,他还看见七枚细如牛毛的飞针,活似浩瀚宇宙中飞逝的流星,直扑石神秀后背。那时就算石神秀身上再多出几个洞来也无济于事了。所以沈均出手。

  他怎么出手呢?他的双手不是正抱着韩容易的身体吗?

  沈均出手弹出了一柄飞刀。因为这本是“飞刀宰相”雷承欢打在韩容易背脊上的飞刀,所以他只需伸出二指将之夹住,便可以打出去,跟本不必将怀中的人放下。飞刀轻、薄、小,形似柳叶,迅速飞窜至石神秀的脚下,然后刷着地面反弹而上——且不说结果如何,只这一瞬的情况极奇:疾箭飞来,再差两寸便要射中沈均。可是沈均竟端然不动,甚至连眼睛都不眨一眨。他避不了,他只好赌,赌这一箭会被石神秀抓住,所以他敢发出那样的飞刀,飞刀反弹后劲射石神秀。可是石神秀已不在原先那个位置了,幸亏已不在、幸好石神秀向前冲上、幸亏自己赌胜了。石神秀果然冲上前来一把抓住飞箭(电光石火的危急中,石神秀身随意转,发动“天魔解体”神功自“残”胸背、开洞避箭。可是长箭从他胸部穿过后,他才醒起对面还有个抱着冷尸、不能接招的兄弟。兄弟?为什么他临危一念里竟将这初次见面的人当成兄弟呢!不及细想,一念及此,他几乎本能反应的便出手抄住了飞箭的羽尾。那时箭矢的尖尖已刺入沈均的衣襟,只差没有破肤切肉断骨穿胸而过而已。可是沈均的眼还是眨都没眨一下。)所以沈均获救,飞刀也没刺中石神秀——飞刀以最快的速度赶在石神秀原先站立的位置截击飞针。

  一把飞刀,能截得下七枚不同角度射来的飞针吗?

  答案是:能。

  这飞刀如活了的蜻蜓,左突右噬、上冲下注,只片刻便将七针尽都削断。十四截断针落在草地上,竟蠕蠕而动、蜷曲翻滚。原来针不是针,而是虫,一种喂了剧毒的铁线虫。想到铁线虫从螳螂的尾部钻出,一蜷一伸、一挺一弓的,别说被射中后,它会游经七经作脉、令你百孔千疮、欲死还生、痛痒难熬。只眼下一看,便令人觉得恶心反胃、头皮发炸、浑身上下起鸡皮疙瘩。

  危机已解,而这情境:沈不能自救,却被石所救;石不能自救,却被沈所救。两人在互救中救了自己。这很微妙吧!其实细想,这微妙正应了一个寻常的道理:与人方便,自己方便。以前,有个故事是这样讲的——两个在沙漠中结伴同行的人迷了路,几天跋涉,布袋中的干粮食尽,皮囊中的水只剩不够一天喝的了。这当然是一个令人感到绝望的境的情境。可就在这时遇上了一个饥渴难耐、倒在黄沙中不能起行的汉子。于是两人便各有意见,一个说救,一个说自身难保,还救什么救。二人意见不合,便将水各分一半,结果那个主张不救的人自己上路了。另一个则将自己的水救活了濒死的汉子。未料,汉子认得路,带着救命恩人走出沙漠。而那个怀藏私心、舍不得水的人迷失在沙漠中,千百年来再没人看见他走出来过。相信很多人都听过这个故事。相信听过这个故事的人都不难明白故事所要阐明的道理。可是知道归知道,现实中又有多少人能舍“水”救人呢!幸好眼前还有两个。在这一刻里,他们共历了生死,并且在生死大关面前选择了信任与互救,他们已心无隔阂。

  危机已解。可是下一个危机什么时候来,没人知道。但至少不会是现在,因为偷袭他们的人已经逃遁。那个人来的时候无声无息,但去的时候绝对惊蝉唬鸟。因为他不可以不快。遇上沈均和石神秀这种高手,慢一步,哪怕只是半拍,都足于让情势逆转、变生肘腋。

  “他逃得好快。”石神秀惊魂悑定,松了一口气。

  “谁叫我们一个都没死呢!”沈均淡然道。

  石神秀:“他逃,那我们为何不去追呢?”

  “因为他的轻功很好,我们一看情况,就知道难于追得上了。”

  “他与我们有冤?有仇?还是怕我们偷窥了他的隐私?竟下这样的毒手!”石神秀疑惑的道。

  “也许,这个问题只有你才能回答。”

  “为什么?”

  “因为他下手的直接对像是你。他是在你背后下的手。”

  石神秀想了想,点点头道:“话说得不错。近些日子来,我总觉自己的一举一动被人监视着,心头总是不安。今夜登船游赏,本拟借湖面的平阔来观察敌踪,没想到却在这林子里遇到了这档事。说实在的,刚开始时候,见你跃窗而出,我还怀疑那跟踪的人便是你呢!”

  沈均回应道:“幸好,你现在清楚了。”

  “不,我还是不大清楚。”石神秀道,“我不明白为什么跟踪我的人会选在这个时候出手。”

  沈均想了想,转换话题道:“你想没想过跟踪你的是什么人呢?”

  “想了,也想不明白。我才到杭州几天,没的惹事生非,却被人盯上了,而且这个跟踪我的人,显然还是了不得的高手。这确实有点莫名其妙。”

  沈均往石神秀手上提的那把刀望了望,欲言又止。想了想,又道:“我想,跟踪你的人,可能是升龙阁的人。”

  “什么?升龙阁!”石神秀显然吃了一惊。想到自己一入杭州便被升龙阁的人给发现、怀疑、并跟踪,这可是一个大大不好的兆头。

  沈均注意着石神秀的表情。他好像从那儿读出了一些东西,不过他并没有将这些读到的东西说出来。他只道:“你看,这差点射中你我的一箭七虫。”

  “这是一箭七虫啊。”石神秀不明白为什么沈均会在此时叫他看这些东西。

  “这一箭七虫,是从一个叫做‘子母弩’的机括里发出来的。”石神秀洞察幽微、胸有成竹的问:“你知道这‘子母弩’是何人所制吗?”

  石神秀摇摇头。他自问江湖阅历不深,对好多武林秘辛都不得而知。

  “‘子母弩’是一代兵器王班超风晚年的杰作。据说为了制成这件至速也至奇的神兵,他以六十高龄还日夜钻心、殚精竭虑,直到最后形销骨立、双目失明呢!”沈均娓娓道来,如数家珍。

  “班超风。”这回石神秀醒悟了。一代兵器王,谁人不知、谁人不晓啊!提到班超风就让人想起千神殿,想到千神殿就不能不提到升龙阁。因为班超风是千神殿的供俸,而千神殿于五年前沦灭于升龙阁之手。那么这件原属千神殿的神兵落到升龙阁手上,就是可想而知的事了。可是他又有不解的问道:“可是升龙阁中谁会有这么好的轻功——悄无声息的跟踪,在暴露行藏后又跑得连我们都自认追不上呢?“

  “我想,有两个可以。”沈均沉思着说:“一个是升龙阁门主谭朝志。据江湖传闻,他的武功兼采众家之长,推陈出新、独树一帜,俨然已有武术大宗师的气派;另一个是升龙阁二当家杨白羽。此人武功到底有多高?这是一个谜。因为见过他出手的人都没能活下来。不过,以谭家血亲连带、排斥外姓的作风竟能见容于杨白羽,可见此人必有过人之能。而且从天山派后起之秀“大剑神通”苏清宁愿放弃升龙阁六堂主之位而服侍于他左右这点看,他简直就是高深莫测。除此二人,除非谭永光再生。”

  “谭永光再生?!!”石神秀眉头皱了皱。听到这个名字,他心头便有一股恨意潮水一般的涨了起来。

  听到石神秀这句带着恨意的话,沈均忽然吓了一跳。这句话本是他无意间说出的,可是当听得石神秀重复一遍的时候,他的心头竟为之一怵——云蔚塔习良三年前之所以能够成功叛离升龙阁,最主要是因为时任门主谭永光(现任门主谭朝志之父)身死于歼灭飞凤栖梧楼那一役中,少主继位、人心未稳。而今,本当势如水火的云蔚塔与升龙阁竟显露出联合的迹象。这反常的迹象是不是也意谓着谭永光未死呢?

  如果谭永光未死,那么习良判变的事情便极可能是个骗局,如果真是这样,那么白道势力神枪会与云蔚塔结盟岂不是一个天大的失误——两军对垒,一个小小的纰漏便足以导致全军覆灭的惨局。何况是这样的天大失误。

  想到形势的严峻,沈均就道:“亡羊补牢、未为晚矣。我们还是速去神枪会那儿吧。”

  “等一下。”石神秀走过来,一拳擂在沈均的胸口上。沈均当然没有避,因为那一拳很亲很热很诚也很轻。石神秀两目挚诚的喊了一声——“兄弟”。

  ——“兄弟”,听闻这两个字,沈均目中涌动着比八月钱塘潮还要激动的潮水。他问:“你今年多少岁了?我已三十二。”

  “大哥。”石神秀的眼,似已被潮水溅湿,他道:“我二十五。”

  “三弟。”沈均高兴的喊。

  “三弟?”石神秀不由得一愣,不明白。

  沈均望着怀中的沈均道:“二弟已经远离你我而去了。”

  石神秀这才一醒。知道沈均所指的“二弟”其实是已经死去的韩容易,他道:“二哥去得早,连姓名都不能亲口对我说了。”

  “他是去得早。”沈均万般感伤的道:“但他在有生之年的所作所为,上无愧于天、下无憾于地。我们都该为有他这样的兄弟而倍感光荣。他姓韩、名容易。今年二十八岁了,永远都是二十八岁。”

  “二哥。”石神秀呼得一声,已不禁哽咽。人是很奇怪的动物,有情、无情突如其来的便决定了。这并非虚伪,也不是什么逻辑。如果硬说出个中理由来,那便是“直感”吧!就像“一见钟情”,虽说不清、道不明,但却并不反常。石神秀落泪了,这个死人刚才与他并没有什么关系,但忽然间成了阴阳两隔的兄弟,直叫人悲从中来,他忍不住就落泪了。

  明月的清辉从茂林的枝杈间漏下来,像是难耐寂寞,总要往密的、挤的、黑的地方钻。也许因为它不怕黑,所以能见证今晚这段共历生死、超越生死的奇缘。当沈均抱着韩容易,与石神秀一起步出密林时,月光落在他们背上,好像无比眷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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